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雷霆行动】集贤县法院召开“雷霆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10-08 09:35:41









    9月26日上午,集贤县法院召开“雷霆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李嘉玮向新闻媒体介绍了我院执行局自2018年5月31日起“雷霆行动”的进展情况。

    执行法官徐岩、执行法官姚娟通报了2起执行案件典型案例。

    双鸭山日报社、集贤县广播电视台、集贤微言等媒体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

    2018年5月31日,黑龙江全省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雷霆行动”正式启动。从6月1日开始,全省法院将用六个月时间,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打好解决执行难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确保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集贤法院自“雷霆行动”正式启动以来,共结案692件,执结率56.35 %,执行完毕291件,执行完毕率51.14% ,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终结执行202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65件,终本率11.42%,限制高消费1208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270人,拘留70人,罚款2人。

    集贤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们斗志昂扬,放弃早晚休息、周末陪伴家人的时间,与时间赛跑,一次又一次将酣睡中的被执行人堵在家中,看到了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时,他们的脸上写满了喜悦,为了能够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集贤法院一直在行动。

    双鸭山日报社记者:什么样的行为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执行法官徐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法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法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集贤微言记者:现在网络执行系统的使用对解决执行难有什么帮助?

    执行法官姚娟:现在法院的受案量激增,执行案件的数量也在直线上升,执行案件需要经常性外出去银行、房产、车管所等部门进行查询、冻结、查封,这就占用了大部分的人力和时间,现在的执行网络系统中可以对银行账户、车辆等进行查询,大部分的银行都支持网络冻结和扣划,这就大大的节省了法院工作的成本,提高了执行的效率,能够及时的对可执行财产采取法律措施,保证执行的到位率。能够及时的对可供执行的财产采取冻结、查封等法律措施也可以震慑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这对解决执行难有重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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