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鸡西市城子河法院认真学习领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人民陪审员工作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对陪审工作的目标管理要求,积极改进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管理机制,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强化了司法公开、司法民主的社会化参与力度。
一是提高参审比例。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合议庭至少要有1名陪审员参加,确保案件参陪指数。二是发挥陪审职权。主审法官要在开庭前给陪审员足够的时间进行阅卷,使陪审员尽早并详细了解案情,庭审前要充分听取陪审员对案件的审判意见,确保陪审员在庭审工作中有效参与案件诉讼指导、事实调查、庭审合议等诉讼活动,合议时要充分听取陪审员的审判意见,确保陪审员独立行使合议表决权,真正做到陪审而不是陪衬,有效避免了“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象。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学习机制,注重对陪审员进行岗位培训,提升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和司法实践能力,培训内容涵盖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司法礼仪、审判技能、庭审驾驭、证据采信等诸多方面,使陪审员切实适应审判工作要求。
通过有效开展陪审工作,实现了群众社会化思维与法官专业化思维的互补,提高了司法审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今年6月份以来,该院商事审判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