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林口法院: 巡回审判车开进村

  发布时间:2013-07-18 14:55:40




今年年初,林口县人民法院以审判为中心,在办公车辆等硬件建设上加大投入力度,在办公经费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订购包括多功能巡回审判车在内的多台警用办案车辆,为一线审判工作提供硬件保障。

    2013年,适应金融企业不良贷款案件涉及地域范围广、涉及被告较多的特点,林口法院民二庭实行分段集中受理,分段集中审判的模式,多次利用普通办案车辆实行巡回审判,效果虽然显著,但囿于巡回办公条件的制约,以借用村委会、村学校等公用场所作为审判现场,影响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不能实现送达、开庭、宣判等诉讼程序的全程实现规范化要求,7月5日,该院车载巡回审判庭首次投入使用,早8点,民二庭按照审判计划由庭长王静玉带领一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一行3人,与信用社代理人一道来到古城镇安民村、湖水村、曙光经营所等村屯林场,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对有些被告要求即时开庭的案件,在向当事人双方交代诉讼权利之后,在巡回审判车内严格按照审判程序就地开庭审理,同时在审理过程中加大调解力度,当天以调解方式结案七件。巡回审判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并同时受到原、被告双方的一致好评,几名被告均表示巡回审判车就像开进老百姓家里的大篷车,里面装满了人民法院和法官的浓浓为民情,与以往的诉讼程序不一样,不用当事人起早赶车行程几十公里参加庭审,由此巡回审判车成为便民服务的典范,并希望法官们多来乡下,为百姓解决法律难题、解答百姓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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