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绥化扎实推进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活动

  发布时间:2013-07-18 10:59:06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绥化市委制发《全市推进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全市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刘兴东同志担任。市委组织部、市纪检委、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内司委、市法院、市法制办、市信访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市纪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组长担任,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

  6月13日召开了由绥化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书记、政府常务领导参加的,全市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向阳同志主持,会上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刘兴东同志讲话;中院院长宣读了推进实施方案。刘兴东同志讲话要求:要严格按照省委规定的时限,提前完成任务,并要求各级政府支持清积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全额落实工作经费,保证督导、检查、协调及统一指挥等工作的有效开展。

  绥化市委、市政府下发了《交办通知》将全市包括市本级在内的122件积案,以市委文件的形式逐案向涉案单位进行交办,要求涉案单位按时限办结。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专门成立了三个督导组,分别由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信访局主管领导任组长,抽调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信访局人员对下进行督导检查。建立市领导协调重大疑难执行积案制度,对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执行法院无力执行、协调的案件,由市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包案协调,确保所有案件都能如期结案,完成好这次清积任务。

  截止6月28日,绥化中院已经结案36件,结案率29.5%,结案金额5247.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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