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庆安法院执行干警及时出击,和解执结一起58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避免了一起恶性事件的发生。
2016年10月15日王某承包了王某某的土地用于种植元参,同时王某还向王某某借款58万元,用于种植投入,双方约定2017年10月15日前偿还借款,逾期王某未偿还,王某某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王某于2018年8月1日前偿还借款。到期后王某未自动履行,王某某申请法院执行。
9月19日,庆安法院执行干警获知,王某正在参地起参,且多个债权人也在现场,准备哄抢元参,矛盾一触即发。在此紧急关头,庆安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袁金生带领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及时赶到现场,一边维持秩序,一边组织相关人员起参,一边进行调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工作,债权人和王某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本案顺利执结,使一场可能升级为恶性事件的危机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