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现场】颤抖吧!绥芬河法院突击搜查两家企业,专项行动自此展开

发布时间:2018-09-25 15:01:28




    警戒线、搜查令、法官法警列队、警车警灯闪烁……这些经常在影视作品中出现的元素,却在绥芬河市一小区的商服门前真实上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之规定,兹派鄂晓龙等8人持此证对绥芬河市晟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搜查。”

    9月21上午,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员鄂晓龙在绥芬河市晟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宣读搜查令。这标志着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集中开展的专项突击搜查行动,拉开了帷幕。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由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领导和指挥,绥芬河市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行动中,还特别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和监督;专项活动受到了省市县三级媒体的关注。

    在晟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搜查人员兵分两路:一路来到室内,向被执行人出示搜查令,要求予以配合,并对该房屋依法进行搜查;另一路设置警戒线,执行警戒任务,维持现场秩序。搜查人员对每个房间开展地毯式搜查。按照法定程序和执行预案。执行法官让开锁师傅打开财务室门锁,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进入财务室,对保险柜、存折、银行卡、财务章等予以登记、扣押,并对被执行人财务室内的买卖合同、房屋认购单等进行查封。  

    在龙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执行员与执行法官同该公司财务人员对公司账务进行核对,并对涉案物品账目进行查封。据执行员介绍,“该执行案件涉及金额巨大,执行案件立案后,立即对被执行人龙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四查’(查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查房产登记、土地使用情况,查工商、股权登记情况,查车辆登记情况),发现被执行人无执行财产。此次突击搜查,法院将对该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查处,进一步分析该公司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和现金。”

    12时,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对两家被执行企业突击搜查完毕。

    此次突击搜查,营造了强大的执行声势,有力地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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