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雷霆】成功交付房屋 强制执行促案结
发布时间:2018-09-19 15:39:02
这是一起民事纠纷案件,申请人赵某某依据生效的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标的金额为95000元,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黑龙江省鸡东县鸡东镇东方商城b座903室房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对上述房采取变现措施,经二次拍卖一次变卖均无人竞买,申请执行人申请以保留价接收被执行人所有的房屋,因拍卖的房屋系唯一性住房申请执行人先行垫付5-8年的租金,给本案的被执行人用于保障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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