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鹤北林区法院:跨省协调查封财产 让“老赖”无账可赖

发布时间:2018-09-18 10:31:29


    9月12日上午,首笔3万元执行款汇入法院账号。这是鹤北林区基层法院协调外地法院合力解决执行难的又一件成功案例。

    案情回顾

    今年,鹤北林区基层法院在开展执行案件回头看、全面清查执行终本案件中,一个2017年的案件引起了干警们的注意。被执行人刘某欠申请人三十余万元,因其躲藏在千里之外的山东省青岛市,法院执行难度大,经多次找人未果,网上查控无财产可供执行,仅有一套住房被青岛市李沧区法院执行局查封,属于典型的“人难找、财难寻”。

    院长赵丽通过各种途径与青岛市中院、李沧区法院执行局联系,协调处置被查封物。

    9月6日,赵丽带队执行干警到达青岛市,经过努力协调,最终与李沧区法院执行局刘明好局长达成合作共识,被执行人刘某房屋移交鹤北林区基层法院处置。

    拿到移送函后,赵丽和执行局干警趁热打铁,传唤被执行人刘某到李沧区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刘某没想到远在千里之外的法院执行干警突然就出现在面前。在强力的执行手段面前,被执行人承诺五天内先给付3万元,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9月12日,被执行人将3万元汇入法院账户,遂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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