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流动法庭服务群众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3-07-11 09:21:47


    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以“审判接地气、公正连民心”特色品牌为服务载体,认真落实巡回审判制度,两个月之内相继成立了四个流动法庭,共办结90起案件,创下综合结案率和息诉服判率100%、调解撤诉率99%的业绩。

    自4月初以来,西安区法院在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按照“一乡镇一街道一法庭”的总体设计框架,继在海南乡成立首个流动法庭以来,又陆续在温春镇、火炬和先锋街道办事处成立了三个流动法庭。而且在当地开辟了固定的办公场所,院里为巡回办案提供了必要的设备。他们还从民一庭和民二庭选调职业素质较好、办案经验较为丰富的2名法官,各负责两个流动法庭的工作,每半个月到流动法庭办公一天。平时根据实际需要,对诉讼联络员提供的紧急案件,或者比较棘手的案件,则随时挤出时间前往办理,必要情况下庭长亲自前去办理。

    流动法庭受理案件的范围主要是案情相对简单、事实比较清楚、证据充分确凿、涉案标的不大的矛盾纠纷。办案中坚持全过程调解、靠情感调解、找时机调解、借外力调解、抓要害调解等方式方法,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他们选择具有典型性和教育意义的赡养纠纷、借贷纠纷、宅基地纠纷等案件现场开庭,在案发地沙虎村现场开庭调解1起案件,在海南乡政府调解5起案件,当地村民和群众旁听了开庭审理和调解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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