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诉田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田某未如期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定义务。2018年5月16日,原告刘某向哈尔滨香坊区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田某始终处于“人间蒸发”状态: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均因送达地址查无此人被退回,执行法官前往送达地址核实情况,被告知房主已变更为他人;前往诉讼期间代田某签收法院专递的马某处询问情况,该住址无人,经询问周围邻里表示并不认识马某和田某;通过执行信息管理系统也均未查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香坊区法院以多种方式查找被执行人田某下落,依法对被执行人田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发出执行悬赏公告,向公安部门发出协查函,但田某始终未现身,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9月4日20时,在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技侦部门的协助下,执行法官获悉田某现藏匿地点。执行三庭庭长景志新不顾身体伤病,当即带领执行法官张丽华、魏国涛等10人迅速前往田某藏匿处,在门外轮番对田某展开劝说,但田某仍拒不开门。直至24时,田某的两名亲友恰巧回家,执行法官向其说明情况并耐心进行释法析理,最终田某亲友主动将房门打开,执行法官依法将田某拘传至法院。
被执行人田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香坊区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于9月5日凌晨4时30分将田某移送至哈尔滨市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