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肇源县法院庭长李云峰:守住信念 一心为民

发布时间:2018-09-06 10:26:41


    李云峰,男,2002年参加工作,先后在三站法庭、政工科、民二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2010年6月任立案庭副庭长,现任新站法庭庭长。2017年,作为全省法院系统“办案能手”,受邀参加省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参加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主持的座谈会

    坚持司法为民的办案能手

    李云峰说他只是一名普通法官,一名扎根在基层,热爱这片土地、热爱审判事业的普通法官。他说,“老百姓就是把我们法官当作最后一根稻草,最后的依靠,一定要竭尽所能为他们把案子办好。”他是全院公认的“快枪手”,办案子从不拖拉。往往案件分到手中第一时间就会送达、排期,同时认真翻阅卷宗,全面梳理案件脉络,寻找争议焦点,节省每一分时间。因此,他往往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法律规定与社情民意相结合,拿出来的案件解决思路总是分析可靠,成熟可行。他的脚步在办公室与审判庭之间来去匆匆,他总是想着快一点、再快一点。2017年,李云峰办结案件586件,调解396件,调解率67.58%。

    善用调解,做老百姓的贴心人

    “李法官,你可得为我们做主啊,她这是骗婚,骗婚!”两个老人拉住李云峰的手,死活不愿松开,老泪纵横。

    尚某,男,23岁,肇源县古龙镇人。2016年1月与同村薛(女,22岁)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二人同居半年以后,因为缺乏足够了解,很多事情上没有共同意愿,便总是争吵,每次一吵架,薛某就回娘家长住,几次以后,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淡了。今年年初,尚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金20万元。

    李云峰仔细查看尚某提交的证据,又实地走访调查,发现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原告尚某于2014年12月、2015年10月分两次共给付薛某彩礼金20万元。

    尚某父母情绪激动,一方面为儿子失败的家庭关系痛苦,另一方面也为拿出的20万元焦虑,一户普通的农民家庭,这是一笔大数字。

    于是有了开头那一幕,两位老人拉着李法官的手,涕泪四流;一向善于调解,“能说会道”的李云峰沉默了。他在为两个年轻人的选择痛心,也为两个家庭难过。有着多年丰富办案经验的他深知,这样的案子,双方对抗情绪极大,不容易调解,可又不能不调解。双方家庭同村而建、比邻而居,调解难度大,费时费力,可是却能充分考量双方的意愿和利益,不会加深双方矛盾,真正实现案结而事了。

    2017年3月22日,李云峰一早赶到古龙镇某村薛某家中,恰逢薛某外出,于是就和薛某父亲攀谈起来。李云峰从薛某的成长谈起,谈及她与尚某这一段同居关系,薛某的父亲也忍不住有些难过。李云峰敏锐地把握到,薛某家人对于尚某还是有一定好感的,这是契机!李云峰随即加大了调解力度,从婚姻法权益保护的价值衡量,到乡约村俗的道德取向,再到两个年轻人未来的生活,李云峰言谈恳切,情理并重,两个多小时的长谈,薛某父亲终于被打动,同意与尚某家坐下来解决问题。

    最终该案件以薛某返还9.5万元彩礼金顺利调解结案。一纸调解书的背后,承载着两个年轻人的感情变迁、承载着两个家庭从亲属到矛盾再到和解的蜕变,更承载着李云峰法官沉甸甸的汗水与踏实为民的情怀。

    李云峰善用调解的案例还有很多,一对二婚的夫妇在离婚后,又上演析产“大战”,一审、二审、执行、再审,四、五年的时间,为了争一口气,大家都咬住不放,在他的调解下,男方愿意拿出30万,一笔了断所有纠葛,双方终于各自放手。

    手足兄妹因遗产继承对簿公堂,同根相煎,在他的劝说下,握手言和……

    “其实,做这么多调解工作,我也很累,但我不希望我的当事人对这个社会绝望。每一个人都希望有尊严的生活,我多做一些,当事人就少一分抱怨,社会多一分安宁。”李云峰说。

    把爱心倾注在工作内外的好法官

    在基层法院的诉讼当中,许多当事人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民众,李云峰不愿意简单地把案件一判了之,宁可自己多做几倍的工作,也要帮当事人尽可能解决问题和困难。

    “在司法审判这个节点上,法官可以主持双方彻底地冷静下来,客观地想想各自的权利义务,可能是解决问题的良机。”李云峰说。

    他谈起正在办理的一件劳动纠纷案。

    原告本来是某银行职工,因患精神病,1996年失踪,2006年,原告家属向法院申请宣告原告死亡,七年后,原告在异地被发现接回,现在家属起诉单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负担原告的医疗费、失踪期间的工资等共100多万元。

    原告的妻子还没有再婚,按照法律规定,他们的婚姻关系可以自然恢复,而劳动关系并非人身依附关系,劳动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解除,不能自然恢复。案件本可以很快了结,然而随着诉讼终结,原告的生活也再无保障。原告的妻子没有稳定工作,孩子还在读书,原告还要治病……

    “原告毕竟是你单位的老职工,是因为自身无法控制的疾病而走失,被宣告死亡,不是不遵守劳动纪律,你们去了解一下,看他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补办社保手续?单位能否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让原告下半辈子的生活有个保障?”

    李云峰经过深入思考,能不能尝试调解,让单位协助原告补办社保、医保手续,给原告一个生活出路?

    他反复、细致地给原被告双方做工作。

    李云峰一面给单位摆事实讲道理,另一面也劝说家属,原告的病是自身原因,不是单位造成,不是工伤,法院宣告死亡那天,在法律层面上双方的劳动关系依法已经解除,何况这么多年原告没有向单位提供劳务,要求补发工资,法律上难以支持。

    “如果你们同意协商解决,由单位补办社保、医保,对他将来也是一个保障啊。”

    在李云峰的调解下,最终双方同意调解方案。

    李云峰常说, 我不仅是法官,还是乡里乡亲的“心理按摩师”,我真切地在这些案子中感受到为老百姓办事获得的满足感、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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