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黑河市爱辉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蓝晓娜法官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8-09-06 10:20:52


    蓝晓娜,女,1966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现任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她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十大廉洁法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三八红旗手,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佳法官、黑河市“百姓好口碑”十佳政法干警等多项荣誉称号,并荣记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一次。2010年,黑河市政法委做出决定,号召全市政法干警向蓝晓娜同志学习。近两年来,共审理案件一百五十余件,结案达到99.5%以上。

    公正立信

    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她时刻坚守“群众利益无小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无悔誓言,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司法公正。

    在审判工作中,她始终坚持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严格执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有一位进京、进省上访多年的当事人,他的案件起诉到法院后,由蓝晓娜负责承办,在庭前准备工作中,她从原告提供的证据中细心地发现被告原属于市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当时已不存在,她及时向原告指出,并向其讲明相关法律规定。考虑到原告的实际损失,蓝晓娜未急于裁决结案了事,而是分别站在原告和政府部门的立场换位思考,她先与市法制办沟通,又向市政府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对案件中暗藏的不稳定因素进行了分析。在她的协调下,市法制办工作人员主动与原告取得联系,后经多方协调,最终相关部门与原告达成了协议,并对原告的损失进行了补偿,原告撤回了起诉。市政府对法院能够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主动为政府分忧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敬业为民

    “心系群众,真心为民”是当事人给蓝晓娜法官的认可,“工作严谨,责任心强”是干警们对她的评价。多年来,她始终坚持公正、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观,任劳任怨、兢兢业业的工作,既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又注重社会效果。

    她审理了一起继承案件,原、被告姐弟五人,虽是一奶同胞,但为了二户房屋和7万元现金,在庭审时,破口大骂,拍桌子叫嚣,火药味十足,各有各的小算盘,都想自己多分点,在签字时竟然将庭审笔录撕毁。庭后她没有急于下判,而是多次背靠背的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倾听当事人的诉说,使当事人的满腹委曲得以释放,耐心、细致的解答当事人的疑问,从姐弟亲情到父母期望、从传统观念到法律规定,终于使当事人对法官产生了信任,最后该案终于调解结案。使当事人重拾姐弟亲情。并当庭给付了分割款。

    多年来,在访企业、进军营、平安家庭创建等社会普法活动中,多次为机关、企事业职工、部队官兵、社区居民进行法制宣传讲座和法律知识辅导,解答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在办案过程中,蓝晓娜始终怀着爱民的情感对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给予热情帮助。连她自己也记不清曾给多少位有困难的当事人买饭,给多少位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打车,为了尽快给外地当事人结案,加班加点成了她的家常便饭。蓝晓娜用她的一言一行感动着身边的每个人,也受到当事人的好评,有的案件审结多年,受到蓝晓娜帮助的人还记得她,在路上遇见都热情的打招呼,岁数大一点的老人仍亲切的称呼她“法官闺女”。

    持正守廉

    “常树廉洁之心,常行廉洁之事,常做廉洁之人”,“廉洁”二字,是蓝晓娜一直坚守的道德操守。多年来,她从不接受任何当事人和办事人员的宴请、礼物,严把权力关、名利关、人情关、金钱关。久而久之,亲属和朋友也都知道了她的脾气秉性,主动退出了说情的“门槛”。她恪守公平公正,坚持廉洁办案,做到吃请不到,送礼不要,得到了同事们的认可,成为院领导最为放心的一线法官。

    她认认真真学习,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践行着“为民、务实、清廉”的时代箴言。她常说: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短,我是法官,我可以不要奢侈品,可以不要大房子,但我不能不要咱人民法官的“脸”。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普通法官,她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但她勤奋工作,秉公执法,服务群众,用一颗尽职尽责之心捍卫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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