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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专刊第20期)省法院出台工作方案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发布时间:2018-08-30 17:29:50


省法院出台工作方案 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精神,省法院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的相关部署要求,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努力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增强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推动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在当地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通过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切实增强在黑龙江省干事创业企业家的安全感、使命感、自豪感,使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为实现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振兴发展的战略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方案》明确了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的重点任务及具体措施。一是准确适用刑事法律,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二是切实纠正涉企业家产权冤错案件,依法保护企业家产权。三是妥善处理涉企纠纷案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四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障企业家创新创业合法权益。五是妥善审理公司类纠纷案件,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自主经营权。六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保障胜诉企业家合法权益实现。

  按照《方案》要求,6月底前全省各级法院要在制定辖区内具体方案的同时,立即组织有力人员,对正在审理、执行中的涉企业家权益保护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尤其是超审限案件,涉企业家产权申请再审案件,立案、审判、执行中存在的影响营商环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的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等行为迅速开展排查工作;11月底前全省各级法院要健全完善立、审、执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对涉营商环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的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合理分配审判资源,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提高工作效率。对于排查梳理出的涉企业家权益保护的未结诉讼案件、执行案件集中清理,及时审结、执结。对确属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的涉企业家产权案件,坚决尽快予以纠正。对影响营商环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的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等行为,要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

文章出处:基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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