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党委、法院的要求,逊克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一把手”工程,院领导直接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发挥“头雁效应”,带领执行干警决胜执行攻坚战。
近日,逊克法院在执行朱某臣与宝山乡青岭村村民委员会不当得利一案中,因涉案主体特殊,案情复杂,本案被市委督办,逊克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君决定直接办理,随即将被执行人账户内扣划40000.00元,并汇入申请人账户内,告知申请人需其向本院提供财产信息。
因村委会资金均为财政部门发放,王君院长于8月3日将该案向政法委领导汇报,并于8月19日前往青岭村,与该村村委会主任进行沟通,提出将该村机动地收获农作物抵顶债务,但是因机动地已被承包给其他村民,无法抵顶。调查得知该案涉及标的为粮食补贴,申请人的粮食补贴被村委会发放给全村村民,得知这一信息后,王君院长与村委会主任沟通,决定召开村民大会,会上王君向村民说明该案情况,释法明理,该村村民了解到自己所获粮补实际为朱某所有,属于不当得利,经过5个小时的沟通、协调,最终村民代表一致同意按照每个村民给付400元,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偿还执行标的共计14万余元。
第三方评估机构已经前往黑龙江省检查,逊克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指标要求,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截至8月22日,院长王君已办理2件,副院长蔡洪波已办理16件,赵炳良已办理6件,院领导直接办理疑难案件,不仅有效提高执行干警士气,准确把握局势,更提高了执行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