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6]黑11执11号
本院在执行黑河市远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邓吉田、哈尔滨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合伙纠纷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邓吉田、哈尔滨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黑河市远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邓吉田,居民身份证号码23262********,男,1946年6月10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哈尔滨市道里区田地街24号副6号田地大厦。
被执行人:哈尔滨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组织机构代码127040835,住所地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453号。
二、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5,906,945.40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凡提供被执行人真实有效且申请执行人未提供的、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按27.5%给予悬赏金、100万元以下的按20%给予悬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30日止。
联系电话:0456-8294024、185*****。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