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新兴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猛药去疴,用铁腕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用足用好执行措施,念好“四字诀”,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自“雷霆行动”开展以来,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执犯罪4人,采取申请执行人刑事自诉方式批捕涉嫌拒执犯罪2人,公安机关已将批捕人犯分别从海南和山东抓捕归案,形成有力震慑,促使 34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执行结案 304件,累计执行到位金额 2287.8万余元,收到了显著的执行效果。
一是“强”字诀,强化领导出实效
一直以来,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躲避执行和妨碍执行导致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无法兑现,被执行人的行为无法得到严惩,滋长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为了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新兴区人民法院在“雷霆行动”期间,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挂图作战,对标执行。工作有部署,部署有落实,落实见成效,通过对2016-2018执行案件全面复查,有效区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认定故意躲避执行、非法转移财产、暴力抗法等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判文书犯罪案件6件6人,其中,启动公诉程序移送公安机关4件4人,1人已全部履行给付义务,3人予以网上追逃;启动申请执行人刑事自诉程序2件2人,予以网上追逃,现已全部归案。
二是“合”字诀,合力打击震拒执
打击拒执行为,切实加强协助联动,建立高效的协调机制,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进一步提高联动震慑力。新兴区人民法院积极向区政法委汇报,构建执行联动大格局,区政法委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动员大会,明确联动单位职责,形成共识增强外部合力。新兴区人民法院联合新兴区检察院法院、新兴区公安分局制发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形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责任,细化了涉嫌拒执犯罪公诉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的适用标准,增强打击涉嫌拒执犯罪的可操作性。新兴区人民法院通过完善协调沟通机制,对涉嫌犯拒执罪的案件逐案、逐人登记造册,多渠道搜集、固定证据,符合拒执罪的构成要件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确保移送的案件能“送得上、立得上、判得下”。自“雷霆行动”开展以来,新兴区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判文书犯罪案件4件4人。
三是“活”字诀,活用举措见效率
新兴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注重创新意识,不拘泥与传统工作方式,将拒执罪的甄别工作前置,依法加强诉讼保全,一方面从源头上遏制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对已保全的财产被执行人转移、损害或者设定权利负担致使裁判无法得以执行的,予以严惩。灵活使用申请执行人刑事自诉程序,运用“双轨并存”模式打击拒执罪,在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者在接受案件线索后法定期限内不予书面答复,或者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依法引导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充分发挥申请执行人在搜集证据材料的资源优势。自“雷霆行动”以来,新兴区人民法院采取申请执行人刑事自诉案件2件2人,涉嫌故意逃避执行的2017黑0902执1号张某案、涉嫌暴力拒执的2007七新法执字第00130号赵某案,我院批捕后,两名涉嫌拒执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分别从海南和山东招远抓捕归案。
四是“宣”字诀,宣传得力显效果
新兴区人民法院依法用足用准强制执行措施,严厉打击拒执行为,打造舆论攻势,助力决胜执行攻坚,让失信被执行人既失信又丢脸,通过邀请电台记者随行拍摄,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推送微博微信宣传稿等方式,将典型案例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板、传单等传统媒介,展示打击效果,震慑拒执犯罪,以案说法、以案教化,营造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自“雷霆行动”以来,新兴区人民法院推送微信公众号行动信息10条,七台河电视台新闻播报1次,七台河日报发表行动文章2篇,在社区、学校、银行等公共场所设置执行宣传板,曝光涉嫌被执行人信息2000余条,张贴省高院关于敦促执行义务人在“雷霆行动”期间主动履行义务公告5000余份。形成有力震慑,促使 34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执行结案 304件,累计执行到位金额 2287.8万余元,收到了显著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