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不值!

发布时间:2018-07-26 10:53:53


    基本案情

    2016年8月至9月间,被告人刘钢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木材小区1号楼4单元其住处,3次单独容留贺某某(另案处理)吸食毒品,3次容留贺某某、贾某某(另案处理)二人吸食毒品。

    裁判结果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钢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刘钢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宣判后,刘钢服判不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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