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对辖区基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7月23日,勃利法院迎来市中院“基本解决执难”检查小组对预评估相关事项进行全面检查。勃利法院在自查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配合评查小组对各项内容进行对比。
此次评查工作是评查工作小组第二小组组长刘可臣带队,中院干警潘伟、潘熙及辖区桃山区法院和新兴区法院的抽调干警共同开展。工作小组顾不上行程的劳顿和天气的炎热,到院后就投入到紧张的检查工作中。
检查组按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对我院执行完毕、终结执行、销案、不予执行、驳回申请、终本案件(2016年12月1日前终本的、2016年12月1日后终本的)对照检查标准进行评查。
勃利法院对评查小组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即行即改,及时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卷宗标准化,系统规范化,确保执行工作全面完善,高质量完成各项指标,为顺利通过第三方正式检查验收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