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西雷霆】鸡冠区法院:夜间围堵,出租车经营权折抵赔偿款,案件执结

发布时间:2018-07-23 17:22:27






  “于法官,我看见张某现在正在鸡东县内开出租车……”7月18日晚,鸡冠区法院执行员于佳原接到申请执行人赵某的电话,提供了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张某的线索。

   此时,正值小标的金额专项执行会战,鸡冠区法院将10万元以下案件均纳入此次专项执行中,因此,接到电话后,于佳原立即向局领导汇报情况,并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前往鸡东县。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张某驾驶某出租车公司所有的黑RC4332号起亚小型轿车在鸡西环路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赵某受到伤害,后经法院判决被告某出租车公司、张某赔偿原告赵某医疗费近6万元。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履行赔偿义务。

   执行人员达到鸡东县后按照赵某提供的线索,找到了张某,依法将张某带至法院,同时对某出租车公司所有的黑RC4332号出租车进行扣押。

   通过以案释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能因自己腿伤未愈,而不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后经联系被执行人某出租公司,三方达成和解协议,以黑RC4332号出租车的经营权折抵所欠赔偿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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