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7月17日上午9时,富锦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牛雄飞担任审判长在富锦法院第一审判庭敲响法槌,公开开庭审理原黑龙江省延寿县委书记封殿辉受贿一案,富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景春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富锦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吕村笙,政法委书记于迅及各单位负责同志等6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旁听。该案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全程庭审直播。
被告人封殿辉系原黑龙江省延寿县委书记,因涉嫌严重违纪,2017年11月接受组织审查,2018年3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经查,2011年至2017年封殿辉在任黑龙江省延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工作调整、就业安排、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151万和35万美元。
该案系富锦法院承办的首例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县处级领导干部犯罪案件,作为案件的主审法官,院长牛雄飞自接收该案件之日起,认真研究分析案情,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并召开了庭前会议,为庭审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庭审中,审判长牛雄飞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全面调查案件事实,控辩双方就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规范有序、条理清楚,公开透明。被告人封殿辉当庭表示认罪,合议庭休庭后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封殿辉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在推进司法改革进程中,富锦法院院庭长深入一线办理疑难复杂案已成为新常态。“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院长带头将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并当庭宣判,为全院法官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将司法权放在阳光下运行,让更多人在参与监督的同时也受到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