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西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双近深入执行一线,带领执行团队执结一起在辖区有较大影响的疑难案件。这一案件的执结,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再添司法智能。
某工程局有限公司诉某区投资有限公司、某区政府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8月,经鸡西中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区投资有限公司向某工程局有限公司分期支付工程款5000余万元,某区政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调解协议生效后,某区投资有限公司、某区政府仅支付工程款1600余万元,某工程局有限公司多次催要余欠工程款3380余万元,某区投资有限公司、某区政府以暂无执行能力为由推迟履行。某工程局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申请执行,要求某区投资有限公司、某区政府给付余欠工程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鸡西中院执行局考虑到该案申请标的额大,被执行人涉特殊主体且在辖区影响较大,迅速向院长汇报案件情况。王双近院长考虑此案的难度和影响,承担了案件的办理。
执行过程中,王双近院长统筹指挥,依据执行工作相关规定,抽调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组成执行团队,根据工作需要组成了财产调查组和案件节点管控组。王双近院长作为该案的承办法官,对案件的执行思路和执行措施,提出了明确的工作意见:无论是申请执行单位,还是二被执行主体,各方都有自身实际困难和现实问题,既要维护生效裁决的权威性,依法保障申请执行单位的合法权益,也要为被执行主体盘活经营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智慧和支持。
期间,王双近院长多次组织召开团队会议,研究制定执行方案,寻找突破口,全力推进执行进度。调查执行能力,调研执行方式,协调各方意见,经过不懈努力,今年6月,某区投资有限公司、某区政府最终与某工程局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于协议签订后全部履行。
该案的成功执结,体现了院领导带头承办难案、大案、要案的工作要求,有利于提高院领导对重大疑难案件和新情况、新问题的掌控和研判能力,有利于发挥优秀司法力量的示范引领作用,对积极完善院领导办案制度,推进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深入开展,必将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