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关注•勃法雷霆 | 为勃利法院执行干警巧妙化解干戈打CALL

发布时间:2018-07-11 16:40:52







  7月9日,在烈日的炙烤下,小五站镇进行一场特别的买卖……

  原告聂某与被告明某原是好朋友,四年前,明某找到聂某为其亲戚陶某借款100,000.00元,并约定了利息,被告明某自愿担保。但陶某未按期还款,明某也未履行担保责任,遂聂某诉至法院。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过勃利法院调解,自愿达成协议,分期还款。第一期,明某偿还部分案款后就表示没有偿还能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恰逢聂某家人生病,急需这笔钱,可明某却百般推脱,二人友谊破裂。勃利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商金宝受理此案后,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明某名下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金额。经过多次调查走访,发现明某家有存粮一万余斤。商法官积极与明某进行协调,情、理、法的耐心沟通,但明某均表示经济困难不能马上还钱。针对明某的“软拖”行为,商法官当即采取措施,将其一万余斤大米查封,并对明某进行说服教育,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在法律的震慑下,明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双方同意售卖大米偿还案款。

   当天,商法官与执行干警程汉监督售卖全过程,按市场价1.6元/斤的价格,共卖20,000.00元,考虑到明某家的困境,聂某主动留出2袋大米供生活所需,一对朋友终于握手言和,重拾昔日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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