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牡丹江中院:“阳光审判”走近群众

  发布时间:2013-06-08 14:01:23




    5月6日上午9:00,牡丹江中院第一法庭内座无虚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正式开庭,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参加审判的除了合议庭成员和当事人外,旁听席上还坐着一群特殊的“嘉宾”,来自牡丹江市委党校新任职培训班的120余名学员在庭审现场观摩了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

    这是牡丹江中院深入践行市委“接地气、连民心”服务群众教育实践活动,转变工作作风,实施阳光司法,积极推进“十大公开”,全面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提升队伍素质能力、提升法官队伍形象为目标,利用全国百家“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这一有效平台,积极地“请进来、走出去”,通过开展“巡回庭审观摩大评比”、“流动法庭”到案发地现场开庭、邀请社会各界群众现场观摩庭审等活动,让人民群众“零距离”参与庭审,进一步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使司法审判公正成为一种看得见的公正、可感受的公正。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的“流动法庭”共审理各类案件40余件、举办“法院开放日”30余场、邀请社会各界群众旁听庭审500余人,有效地促进了人民群众与法院之间的良性互动,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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