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雷霆行动:规则之外 是社会正义的分担

发布时间:2018-07-09 16:54:30


   近日,萨区法院执结了一起身体权纠纷的赔偿案件,法官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示明法律关系,“情理相融”,妥善协调了双方的利益关系,使本案起到一定的积极社会效应。

   本案申请人孙某是未成年人,在学校与同学玩耍时受到了伤害,被执行人杨、徐二人 ,是造成孙某伤害的杨某的监护人,案件标的并不高,仅为13102元人民币,但被执行人杨某及徐某双方已经离婚,孩子跟随杨某生活,杨某也已再婚组成新的家庭 ,长期在外打工,出面处理此事是杨某现任妻子刘某,但其并非案件被执行人,由于本案被执行人杨某和徐某,暂时无法联系,法院通过联系被执行人杨某现任妻子刘某,并对她做思想工作,示明法律关系,刘某同意代被执行人杨某偿还赔偿金13102元人民币,刘某作为执行案件担保人。由于申请执行人孙某和被执行人杨某是同学关系,法院组织和解的时候从双方关系入手,给双方家长做了思想工作,最终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本案的审理过程,体现着社会公平正义姿态和个人正义心态两者间的互容,强调法官在维护制度的同时,争取最大限度的公平的决心,这对整个社会正义局面的变化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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