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雷霆行动】老赖欠款8000元,又被罚款10000元

发布时间:2018-07-06 17:12:34




    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执行一起房屋租赁案。被执行人冯某替朋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到期后,该朋友以各种理由拖欠房租并悄悄搬离了租住房,由于房主找不到租房人,便找到了签订租房合同的冯某,要求冯某支付拖欠的房租,冯某拒绝房主要求。万般无奈之下,房主只好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区法院受理该案件后,对于原告请求判令冯某支付拖欠房租8000元给予了支持,判决冯某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支付8000元,但冯某不履行判决并拒不配合拘留体检,区法院决定对冯某给予拘留15天并罚款10000元的司法强制措施。

    拘留期间,经过执行人员多次说服教育后,冯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下悔过书并表示愿意支付拖欠的房租款8000元及罚款10000元。针对冯某的悔过表现,区法院决定给予冯某改过的机会,对其提前解除拘留。

    针对像冯某这样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妨碍执行人员工作的“老赖”,区法院将加大司法惩戒力度,严格督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法律义务,以实际行动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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