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雷霆行动】八旬翁告儿索要养老费 不孝子多次拒付被刑拘

发布时间:2018-07-06 16:23:46










  7月5日,宁安法院执行干警又一次出击,拘传失信被执行人,不同以往的是本次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是父子关系。此案件具有教育意义,能起到拘传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省电视台新闻频道拍摄团队全程跟踪拍摄,牡丹江中级人民法院和宁安市人民法院同频共振在官方微博实时直播这次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截至目前,两级法院的微博阅读量已达1万,并有多人转发、点赞,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窦某及妻子朱某已83岁高龄,年老多病,无收入来源,生活不能自理。夫妻二人共孕育子女九人,九名子女理应承担对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窦某杰等三个儿子却因种种理由拒不给付赡养费,无奈之下二位老人来到了法院,希望以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判决窦某杰等三人每年向其父母支付1000元生活费用。在判决生效后,窦某杰等三人依然没有履行其法律义务,二位老人于2015年6月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窦某杰等三人支付共计3700元的赡养费。

 在近三年的执行中,执行干警曾一次次来到窦某杰等三人的家中,希望他们能念及父母的生养之恩,主动履行赡养义务。但被执行人口气强硬,始终不为所动,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本为世间至亲,却水火不容,看似并不复杂的养老案件却遇到了不小的阻碍。

 小家庭和谐是大社会和谐的基石,我院执行干警怀着化解恩怨、解决纷争的目的,坚持不懈地做三个儿子的工作。从传统美德讲到法律规定,促使这三人认识到自身错误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后果。最终两个儿子同意给付抚养费,但窦某杰却仍然拒不给付。执行警务局局长郑林决定拘传窦某杰。

执行出击

    凌晨三点,大雨滂沱,省电视台新闻频道拍摄团队随同宁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近百公里来到了被执行人窦某杰的家里。执行干警向其说明情况,并对其进行说理释法,但窦某拒绝履行法定义务。郑林局长下令将窦某拘传,执行员王帅向其宣读宁安市人民法院决定书。随后,法警将窦某带上警车。

 回到法院后,执行干警仍希望通过说服教育,促使窦某杰主动履行义务,召集双方到场,举行听证会,进行执行调解。在听证会上,窦某杰仍找诸多借口不配合执行工作,而且语言粗暴、态度强硬,不但拒不给付赡养费,还当场辱骂其83岁的老父亲。执行调解不成功,因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判决书所规定的义务,审判长郑林依照法律规定,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并按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

执行感悟

   “你养我长大,我陪你变老。”父母给与子女的不仅仅是生命,更是多年含辛茹苦的养育之恩,无论什么样的借口,都不能成为不赡养父母的理由。本案对那些有同样行为的子女来说是一堂深刻的法治教育课,应当从中吸取教训,自觉履行身为子女应尽的义务。在“雷霆行动”期间,我院将继续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惩戒力度,对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的被执行人继续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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