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黑河中院集中清理涉农金融机构执行积案活动收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3-06-07 09:05:14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清理以涉农地方金融机构为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成效显著,截止5月15日,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13件,结案标的86.08万元。

    黑河中院成立了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文华任组长,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淑华任副组长的集中清理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法院也分别成立集中清理积案活动领导组织,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与农合机构紧密配合,扎实开展集中清理积案活动。对标的大、影响大、难度大的个案,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进行重点督办,及时执结重大疑难案件。对当地法院执行确有困难的案件,由中院执行局指定执行、交叉执行。

    北安法院采取“四查”执行措施,即查存款、查土地、查车辆、查房产,目前已对2处抵押房产进行查封,有3件案件有望近期达成和解协议。五大连池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共回收到位现金18.34万元。嫩江法院在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到期债权。孙吴法院采取分片包案,深入村屯,共执结案件11件,回收到位现金10.26万元。爱辉区法院为保证及时回收金融债权,对被执行人工资冻结后,采取先行垫付的办法执结案件。逊克法院在抓积案清理同时,与信用社沟通联系,对新收涉农合机构案件,采取制发支付令的形式,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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