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10时,勃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执行函……
这是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2018年3月,清河区法院依法冻结了被告尹某在勃利县农村信用社账户的20,300.00元,现原告铁岭凯宁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尹某达成和解协议,需解除对尹某账户的冻结手续。
我院接到委托请求后,随即指派干警办理委托事项。当日,执行干警李龙军与徐海峰前往农村信用社完成解除账户冻结工作。
此次协助执行,为异地法院顺利展开执行工作提供了强力支持,节省了兄弟院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等资源。在全国法院执行攻坚阶段,立足做好的本职工作的同时,配合协助好兄弟院的执行委托请求,充分体现勃利法院在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上“全国法院一盘棋”的思想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