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雷霆行动”协同执行周活动的最后一天,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松北法院协助五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基本情况
刘某与刘某某、哈尔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五常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刘某某给付原告本金及利息人民币60余万元。因刘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刘某向五常法院申请执行。送达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刘某某仍不履行生效的判决,五常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某所有的坐落于哈尔滨市松北区某小区一处房屋评估、拍卖。经两次拍卖无人竞买,申请执行人刘某自愿以第二次拍卖底价接收该房屋,现被执行人和其妻子女儿仍居住在该房屋。五常法院张贴了强迁公告,现强迁公告已经到期,经执行人员多次劝说,被执行人仍然拒不迁出。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五常法院决定对该案强制执行。由于涉案房屋位于松北法院辖区,为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市中院指挥中心做出由松北法院参与协同执行的部署。
常法院执行一起房屋腾退案件。
6月26号上午8时30分,两地法院执行局集结执行干警40余人、警车5台 ,分别组成谈话组、控制组、监工组、外围组和安全组,迅速奔赴执行现场。为确保行动顺利实施,两级法院制定了详细的工作预案,并邀请中源派出所、公证处和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到场监督。在精密的部署下,两地法院执行干警全力配合,与相关部门形成强大合力。
在强大执行威慑下,现场没有发生暴力抗拒执行等突发事件。在谈话组长达两个多小时的释法析理和劝解工作后,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签署了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部分欠款。
执行现场
法院协同执行,不仅降低了执行风险、提高了执行质效,而且展现了法院执行的威慑力,对“破解执行难”工作起到了强大的推进作用。下一步,松北法院将集全院之力,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模式,加强执行联动协作,依法果断采取各种强制措施,以高压态势打击规避、逃避、抗拒执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