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大庆市两级法院开展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3-06-05 14:49:57


    6月3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部署开展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抓管理、改作风、提质效为主题;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为核心,集中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突出问题;以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为突破口,从根本上转变司法作风;以思想教育、严肃纪律为抓手,健全司法工作制度,加强对司法行为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为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

    院领导对集中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院长于大海为组长,常务副院长陈兴德和纪检组组长荆元正为副组长的领导组,领导组下设五个工作组,负责中院各部门和全市各基层法院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办,并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报告重大问题。

    此次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是预防和解决容易引发涉诉信访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具体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集中整治滥用司法权力,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违法侵犯当事人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等问题。

    (二)集中整治司法行为不规范,执法随意性大,办瑕疵案、差错案等影响司法公信力、引发涉诉信访高发频发的问题。

    (三)集中整治态度不端正、对待群众冷横硬推、司法不文明等问题。

    (四)集中整治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不规范、案件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五)集中整治司法不公开、不透明,办案责任制不落实等执法监督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六)集中整治个别干警服务群众、化解矛盾能力不强等问题。

    (七)集中整治因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乱作为导致信访积案久拖不决,甚至造成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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