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大庆市萨尔图区法院刑事公判法庭内,党组书记、院长刘俊公开审理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以实际行动践行院庭长办案制度。萨区检察院检察长逄瑞川、公诉科科长刘月莹出庭支持公诉,此案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进行了庭审直播。
2015年10月,被告人张某某通过被告人黄某某介绍,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3份,价税合计5 000 040元。被告人张某某共支付开票费用人民币60万元,其中被告人黄某某获利人民币10万元。二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造成国家税款流失。2017年5月,萨区检察院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提起公诉。
此案庭审持续一个半小时,现场秩序井然。审判长刘俊灵活掌控庭审节奏,有序组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准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辩论。检察长逄瑞川对定罪及量刑证据逐一出示,充分发表公诉意见并提出量刑意见。整个庭审节奏清晰、紧凑、完整,法庭辩论全面、深入透彻,对被告人及社会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院庭领导带头办案已经成为了司法改革进程中的新常态。萨区法院不断深化改革要求,院长刘俊带领其他院、庭长将有效的司法资源高效地充实到办案第一线,率先垂范,带头办理复杂、疑难及新类型的案件,庭审过程全程留痕,从而为指导审判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对其他干警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凸显司法改革成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