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敦促执行义务人在“雷霆行动”期间主动履行义务,同时借助社会公众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绥化中院继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雷霆行动“集中打击周”、“案款发放周”后,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敦促执行义务人在“雷霆行动”期间主动履行义务的公告》通过本院LED滚动屏幕、电视、报纸、网站、公告栏等对外公开发布。同时,为维护司法权威,确保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得以执行,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绥化市两级法院将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及照片在其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单位所在地进行公开曝光,公布举报电话,方便当事人提供举报线索。
为最大限度的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绥化市两级法院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人人成为“赏金猎人”,编织追踪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天罗地网”,进一步加大对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威慑,让执行工作落实到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