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绥化中院:案涉财产成功交付 协同执行再树声威

发布时间:2018-06-22 14:20:57



    6月21日8时,绥化市北林、明水两家执行法院和青冈、望奎两家参与协同执行法院,在绥化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副指挥长郭华的统一命令下,共出动警力63人,出动警车20余辆,对两处执行现场开展协同执行,实施强制迁出。

    这两起案件,均为案外人占据房屋拒不迁出,以各种手段抗拒、阻挠、干扰、妨碍执行,致使案涉财产长期不能交付,案件未能执结。强迁过程中,执行人员对经反复劝说无效的多名案外人进行强制带离,慑于现场执行的强大威慑,两起强迁案件没有发生暴力抗拒执行等突发事件。16时许,强迁工作全部结束。此前一天,明水法院另一起纳入本次协同执行的案件,经法院再次工作,被执行人畏于法律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至此,案涉标的额近千万元的三起案件顺利执结,执行标的物成功交付。

    事前,中院多次组织召开案件协调视频会,共同研究方案,精心协调组织,细化执行预案,严防突发事件。强迁过程中,北林法院院长袁克辉、明水法院院长敖秉慧分别坐镇执行指挥中心,实时进行指导和指挥,单兵指挥仪保持视频在线、信号畅通,确保执行指挥、执行实施的顺利进行。

    据悉,基本解决执行难“雷霆行动”中,绥化中院将继续保持对妨碍、抗拒、规避执行等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在全市开展协同执行行动,形成强大合力,树立执行声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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