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林区中院深入开展“三抓”活动转作风提效率

  发布时间:2013-06-04 09:46:53


    省林区中院深入开展抓学习教育、抓制度执行、抓督查落实“三抓”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形象。

    林区中院明确把加强学习作为提升干警思想境界、升华干警精神追求的一项重要途径,把学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抓牢抓实。规定在完成上级组织部署的学习要求外,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着力加强干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司法为民教育,创新为民服务内容,树立更加“为民、亲民”的审判机关形象。

    在去年开展机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此项活动,重点解决制度缺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全力打造规范、高效、廉洁、为民的服务型审判机关。为此,省林区中院结合上级工作要求,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为切入点,对全区法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的明传电报,对干警行为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做出了规范。通过相关制度完善落实,全院“把心思集中在想干事上、把胆识体现在敢干事上,把能力展现在会干事上、把目标落实在干成事上”的氛围正悄然形成,各项工作正有序、高效地开展。

    三为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改进司法作风,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林区中院将督查工作与“亲民、务实”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林区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主要标准,切实将督查工作置于审执服务同等的高度,通过广泛、细致、深入地督查,及时发现司法服务中的不妥之处,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围绕“强化宗旨意识,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一核心,坚决做到对百姓不利的思想就要革除、对百姓不利的行为就要整改。目前,已开展督查专项工作2次,查摆问题7个,给予个别干警通报批评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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