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法院能替我们要回欠款,但没想到法院能这么快就要回来。”塔河某厂的代表在拿到案款转账支票后这样说道。该案于2018年6月5日申请执行,塔河法院的执行干警不到两周就将全部案款执行到位。
6月20日,塔河县人民法院举行第二次“雷霆行动”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当日发放案款合计145 056.00元,其中现金发放35 525.00元,转账109 531.00元,本次案款发放共执结案件8件。塔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敖东辉主持发放活动,副院长扈学平参加。
本次集中发放活动于2018年6月20日上午9时在塔河县人民法院会议室,经过执行干警核实当事人身份后,按照发放方式分类办理相关领款手续。
塔河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通过切实有效的执行措施和积极主动的舆论引导,进一步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对于强制措施,塔河法院即要求“少用、慎用”,又保证“敢用、必用”,在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的同时又彰显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