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判决的案件却迟迟无法执行;执行一方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人间蒸发”,财产去向不明;一方当事人恶意拖延,协助单位不配合。案件“执行难”是群众最为关心的民生问题,牡丹江中院执行局一直在积极探索解决方法,今年年初,他们就把2013年确立为“执行化解年”,创新推出了八项举措力克“执行难”。
第一,从构建外部联动机制上化解执行难。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职能,在原有《债务人名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协助执行义务部门的范围。通过与工商、公安、房产、银行等相关部门建立协助联动,对拒不申报、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将对其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其采取限制办理房产、借贷、限制消费、限制出行等措施,使其处处碰壁。
第二,从优化执行权配置上化解执行难。在原有分段集约执行机制基础上,推行“一加一”执行模式,在执行实施部门建立组内集约,组与组分段的最佳办案组合单元,创新执行机制,提高执行效率。
第三,从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上化解执行难。今年,市中院将组织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力量,开展两次集中执行统一行动。加大力度,采取高压态势,用足用好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坚决予以打击,确保执结一批重大疑难案件。
第四,从严格规范执行行为上化解执行难。强化执行队伍建设,从严规范执行行为,通过开展“守信念、正风气、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提升执行队伍素质,克服消极、被动执行问题。
第五,从发挥基层群众作用上化解执行难。推行执行联络员制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及被执行人下落,努力化解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的实际问题。
第六,从强化立审执联动机制上化解执行难。加强全市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衔接、配合,建立内部庭室间的立、审、执联动机制。
第七,从强化协助义务部门配合上化解执行难。探索建立法院与各相关协助义务部门的“点对点”查询机制,完善各种配套措施,逐步建立通过法院执行信息系统直接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住房、工商、土地等信息,全面提高执行效率。
第八,从加强舆论宣传争取认同上化解执行难。解决执行难是一个社会问题,化解执行难需要全社会支持,强化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对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义务的反面典型重点打击,扩大宣传面,震慑、促进自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