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片欢声笑语,执行申请人陈某眼载喜悦的泪光走进执行局,模糊的双眼注释着已执行回来的执行款,一句句谢谢、谢谢挂满嘴边。新林区法院多日重拳出击,“雷霆行动”满载在硕果回报案件申请人。
事情追忆到2017年,申请执行人陈某借给被执行人高某、于某人民币26万元,经过多次索要已给付11.8万元,14.2万元经法院判决后迟迟未履行给付义务。2018年2月28日陈某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局“雷霆”出击,迅速行动,采取强制措施,将剩余执行款执行到位。
自开展“雷霆行动”以来,新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迟钝高度重视,2次召开执行会议,统筹部署落实各项执行工作,并积极参与执行活动。期间多次强调,要全面清理彻查执行案件,各个击破,让“老赖”无处藏身,打好“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