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延寿法院举行司法救助款集中发放仪式,向6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共计19万余元。
延寿法院按照中共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相关要求,积极联系延寿县委政法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申请司法救助资金196 000元。
发放仪式现场,申请人接过救助款,激动地说:“感谢各位法官,我在这里感谢各位了。”副院长王公仆向困难当事人讲解了原案和司法救助案的情况,并就司法救助条件等问题对当事人进行详细解释,并表示延寿法院尽最大的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