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西市虎林法院通过对终本案件进行定期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银行存款,顺利执结一起多年积案。
5月18日,申请执行人潘某某和她的丈夫将写着“公正廉明,为民解忧”的锦旗交到了执行法官韩明的手中,并说道“这面锦旗是我的一片心意,请收下我们的这种方式的感谢,这笔案款王某某他们已经拖欠了5年,在法院裁定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的时候我还埋怨过你们,以为你们不管我这个案件了,我原本都觉得没有希望了,能拿到这笔欠款真的感谢你们的不放弃,才让案件峰回路转。”
2013年2月,王某某等三人因经营需要向潘某某借款人民币10万元,并约定还款日期及利息,但王某某等人只偿还了6万元欠款,剩余4万元经潘某某多次索要,均未偿还。无奈之下,潘某某诉至虎林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某等人给付原告潘某某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某等人没有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申请执行人潘某某遂于2013年10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等人经营的洗浴中心由于经营不当致多方拖欠债务,被迫前往外地谋生,下落不明。穷尽执行措施仍未发现王某某等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于2014年4月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告知申请执行人潘某某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虽然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但是虎林法院的执行干警没有放弃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在今年对终本案件的财产核查中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的两个银行账户中有一定金额的存款,立即对财产采取冻结、扣划措施,并通知申请执行人潘某某来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最终,拖欠了五年的欠款最终归还到申请执行人的手中,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虎林法院执行局干警有决心打赢执行难这场攻坚战,截至目前,虎林法院通过对终本案件的定期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并恢复执行案件6件,结案标的44.3万元。今后,虎林法院将继续加大对终本案件财产的查控力度,最大限度地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让执行不能案件的当事人安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