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早,拜泉法院执行局长樊少军带领执行干警来到龙泉镇,在当地村委会干部和派出所所长的见证下,向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郭某、肖某发放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专项救助款10万元。
申请执行人郭某、肖某两位老人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失去了儿子,两位老人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生活极其困难,向法院提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救助申请,拜泉法院依法对其申请进行审查后,考虑到二老收入不稳定,生活得不到保障,决定对其进行救助。当法院的执行工作人员将10万元救助款送到郭某、肖某手中时,两位老人高兴的说:“还是要感谢共产党,感谢法院!”见证人也在一旁连声说道:“这10万块钱来的正是时候,解决了这老两口的燃眉之急啊!
每一个被救助的家庭后面,都有一段辛酸的往事,近年来,拜泉法院收案率逐年增长,执行压力与日俱增,特别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尤为突出,很多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均为特困户。在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后,仍然有部分案件无法执行到位。为帮助申请人改善窘迫的生活状态,拜泉法院加大救助力度,对穷尽执行措施后仍无法执结的案件,给予申请人必要的执行专项救助,尽最大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