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牡丹江中院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3-05-30 09:16:00



    六一儿童节前夕,牡丹江中院深入践行“接地气 连民心”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延伸审判服务职能,主动“请”进来“走”出去,为全市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

    敞开法院大门,请“进”学生参观。为加深青少年对法律和审判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牡丹江中院借助“法院开放日”平台,主动与团市委、中小学校联系,将青少年“请”进来,通过“零距离”走进立案信访大厅、院史馆、文化长廊,直观感受羁押室和数字化审判法庭,让同学们充分了解法院的职能、认识法官的工作,在寓教于乐中增长法制知识。

    开展院校互动,“走”进校园送法。针对近年来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的现状,牡丹江中院与我市多家大中院专院校开展院校互动合作,多年从事未成年犯罪帮扶教育的法官们走进校园,通过开展法律课堂、模拟法庭、庭审观摩、以案说法等活动,为创建“平安校园”提供有力地司法保障。

    改革审判方式,注重人性化审判。认真贯彻执行新《刑诉法》,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和作风,积极探索未成年刑事审判新机制。成立未成年人审判合议庭,建立法庭教育预案制度,采取圆桌式、近距离、谈话式的开庭方式,对未成年被告面对面地进行教育感化,帮助他们认罪伏法、改过自新,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贯穿庭审始终。

    庭前走访调查,做好案后帮教。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质量,牡丹江中院还建立完善了未成年被告的庭前调查机制。办案法官亲自走访未成年被告的家庭、学校、社区、等在押场所,充分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成员、社会交往及成长经历等情况,分析其犯罪原因进行量刑定罪。同时,积极延伸案后回访制度,对判处缓、管、免的少年犯进行逐案家访,随时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促使少年罪犯弃旧图新,尽快回归家庭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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