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实施对外委托案件周督办制度

发布时间:2018-05-22 10:51:32


    为更好的服务审判、执行工作,促进审判质效的提升,鸡西市鸡冠区法院技术室强化审限意识,积极研究新方法、新途径,制定了对外委托案件周督办制度。

    对外委托案件周督办制度确定每周三为鉴定未回案件督办日,既包括对委托人提供材料不全案件的督办,也包括对已进入鉴定程序结论未回案件的督办。对于未提交全部材料的案件与委托人沟通,发现问题及时退改,确保案件以最快速度移送到鉴定机构。对于鉴定结论未回案件,及时与鉴定机构进行沟通,询问案件进展程度、鉴定时间过长的原因,督促其以最快时间出具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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