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员制度作为我国一项重要司法制度,在政治上、民主监督和保证司法公正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也造就了一批不着法袍的“准法官”。我就是陪审队伍中的一员,多年来的陪审工作,使我更加热衷于法律知识的学习,努力将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践,积极参与审判活动,撰写的反映林区实际论文40多篇,在国际、国家、省市刊物发表或获奖,其中国际交流4篇,受到专家学者好评,赢得人民群众的赞誉。
如何通过实际工作提高陪审员战斗力,进一步发挥陪审员职能作用,这是近几年我思考最多的一个问题,如何发挥合议庭整体功能是我经常探讨和完善的主题,我便以此为题,撰写了《加快司法陪审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一文,《人民法院报》发表后,引起专家和学者的关注,省、市、区三级人大领导还就该文做了点评,中国亚洲新闻出版社《国际学术论坛》全文刊载,又在上海社科院承办的第四届国际亚洲研究者大会上交流,并荣获“世界重大学术成果特等奖”,经专家学者评审相继获得黑龙江省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伊春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回想这篇成果转化过程我还记忆犹新,是市、区两级法院给我完成课题和参会的机遇,让我在这样高的级别学术论坛中受到启发和教育,我愿和支持关心我的领导和法官及同事分享这一段的喜悦。那是2005年金秋的上海,我有幸被专家学者推荐参加这次国际会议,在交流中来自瑞典的学者孙晓虹和我用华语讨论了中国司法建设陪审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及其理论问题,孙晓虹被我国陪审制度和个人的经历所折服,诚恳欢迎我去瑞典交流学习,可惜我不会英语,这是我的遗憾。我还有一个遗憾那就是两位大会志愿者,我的翻译,他们的努力,使我的观点在与会者中形成共鸣,否则交流无从谈起,但他们的地址和电话当时没有记下来,只照了一张相片,我还珍藏着,希望他们能拿着相片来伊春和我相聚,将解开我这人生的遗憾。领导的关怀,法官的厚爱,专家学者的推荐,各方的支援和帮助,不能停留在遗憾中,努力冲破遗憾的束服,使我找到自信,不会英文,立志还要向高层次论坛迈进,相继又在2007年马来西亚吉隆坡城中城会议中心参加第五届国际亚洲研究者大会,交流的论文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法院调解制度》;2009年在韩国大田会议中心参加第六届国际亚洲研究者大会,交流的论文是《司法调解的再完善》;2011年在美国夏威夷州火奴鲁鲁参加2011年亚洲研究学会年度会议与国际亚洲学者会议联合会议,交流的论文是《和谐视角中人民陪审员制度》,展现了伊春两级法院着力培养人民陪审员国际意识和世界眼光研究的新水平,也丰富了我的智慧和经历,黑龙江日报记者张平采写的《伊春一陪审员获殊荣》、黑龙江法制报记者孙强采写的《高济昌:来自陪审实践的创业者》、黑龙江工人报刊载《职工身边的人民陪审员》、伊春载体刊发《信得过的“职工代言人”》、《荣誉背后的责任》、《大山里走出的陪审员》,为伊春陪审工作留下美好一页。
作为一名陪审员我在案件审理中,严格要求自己,依法履行合议庭陪审员职责,真正和审判员在整体中形成共识,促使案件有理辨在法庭中事实查清在法庭中,是非分清在法庭中,最后使胜诉者高高兴兴,败诉者明明白白,旁听者清清楚楚。记得嘉荫县农民李臣全亲自坐车来五营找我咨询有关土地承包问题,当时有人问他为什么这么远来咨询,李臣全说:“这个人办事行,我们信得过。”一句朴实的话再现了全市两级法院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的成果。我在办案中用亲和力共同和法官解决了民营企业忠芝集团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赢得双方当事人的满意,面对孩子们的渴望,建议要放慢离婚案件诉讼脚步,深得人民群众的爱戴,这些年来,我为几百起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解答,为企业和职工挽回经济损失80多万元。在工作中,我时刻用工会干部和法官共有的正直、善良、执着和无私奉献精神,把解民忧、顺民意、减民负、保民权做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困难和为维护职工利益献计献策,又形成《浅谈经济建设中如何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发表在中国工运学院学报《工会理论与实践》中,得到了省森工总局工会主席张芬芳等领导的关注,获得黑龙江省第十一届社会科会科研成果三等奖。在认真履行一名工会干部的职责中,义务帮助困难职工刘观成等代理诉讼,深得职工爱戴,对于我这种干一行爱一行勤奋学习精神,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霍明瑜批示:“高济昌同志是一名基层工会干部,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业余时间撰写法律论文,为工会法律工作树立了榜样”,领导的关怀和支持,职工的厚爱,个人坚持努力十几年,相继荣获“共和国英模人物”、“省优秀法学工作者”、“省法学会先进工作者”、“伊春市优秀法治人物”、“伊春市自学成才者”等称号。
我每每参加陪审后,都认真研究,潜心分析,在解决经济纠纷案件中,我发现有些企业在经营活动上忽视用法律手段强化管理,依法治企存在许多不足和漏洞,严重影响了企业加快依法发展的步伐,感到有必要深入研究,引起重视,采取措施。为此我走访调查了伊春光明集团、中植集团等10多家大小企业,形成《论小企业发展对策研究》、《依法治企的需要》、《司法调解的再完善》,为企业科学发展献计献策,并得到有效应用。其中《依法治企的需要》得到了经济学家于光远的关注,在人民大会堂召开首届法律顾问论坛中交流,得到国家领导人乔晓阳等关注,获得黑龙江省第十届社会科学科研成果三等奖,《司法调解的再完善》发表在法律核心期刊《法律适用》中,并在韩国大田举办国际亚洲研究者大会专题中交流,得到与会者好评。
实践中使我深深感到工作中要善于总结,勤于思考、勤于动笔是提高自身素质的最佳办法和途径,对于这种敢于参与和法官调研能力融为一体的人民陪审员勤于笔耕,善于思考,特别在司法调解中完成市中院多项调研课题,市法学会会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宪阳批示:“高济昌同志的调研课题,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专门研究法院的调解制度,对于基层法院的陪审员难能可贵,值得学习。文章体现了正确的司法理念,反映了伊春诉讼调解的成果,应在两级法院中推广应用”领导关怀、法官的厚爱、个人的努力,相继被推荐为中国法学会会员、黑龙江省法学会会员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伊春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成果得到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和黑龙江省法学会会长于万岭的关注和厚爱。
10多年的陪审工作实践,使我深深感到,法律不是万能的,还需要法官和陪审员用“心”去补缺,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使案件顺利审结,许多看似简单的案件,隐藏在背后的故事深远。“群众利益无小事”是我常说的一句话,在我们林区诉讼案件,通常案件标的都不大,有时甚至就是仨瓜俩枣的事,但我还是把每一起案件都看成是老百姓的大事,必须站在化解矛盾,保障辖区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高度认真对待,时刻用法律的思维去引导当事人走出误区,心系法律天平,公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倾心追求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如何用法律手段维护社会和谐,是我思考最多的一个问题,调解可以化干戈为玉帛,使许多冤家重归于好,这是事实,马克思说过:“人民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些就决定了个人与社会各角落的矛盾存在,努力使自己利益最大作用调解来解决是最佳办法,如果说法律是解决和谐社会的一道屏障,那么调解就是消除屏障的办法,真正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好,这一切的一切使我深深感到人民法院责任艰巨,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好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的,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我又走访美溪区法院等,收集全市各基层法院好做法好经验,撰写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法院调解制度》,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适应新形势需要,提供了可借鉴经验,得到省、市法院领导批示,省高院简报刊载《伊春市五营区法院人民陪审员高济昌调研成果被推广》。同时又得到三级人大代表的好评,黑龙江经济报记者李志杰采写的《高济昌撰写论文受到全国人民代表关注》,该文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召开的第五届国际研究者大会法律专题交流,近日又得到省政协研究室点评和市政协关注,北方时报刊载《伊春市政协关注法院调研成果》,社会的反响、人大代表、政协的关注,为构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有着重要作用,是构建和谐社会必然结果,也是助推和谐伊春,平安伊春奠定理论基础。实际工作中,省、市、区三级法院给予我很大支持和帮助,市、区两级法院又给我创造学习、工作、研究的环境,组织的关怀,领导的厚爱,群众的支持,使我的业绩被社会认可。经市两级法院推荐,2009年荣获“全国优秀人民陪审员”称号,得到原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等领导接见。荣誉和成绩只能说明过去的努力所获,这一切将永远激励我努力工作,不断创新,决心今后紧紧依靠全市两级法院人才、资源优势去努力工作、从事研究,立足伊春、研究伊春、服务伊春,把自己所思、所想、所为为伊春法制建设和工会工作做贡献,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和人民对我的厚爱,时刻增强人民陪审员的从业使命感和荣誉感,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