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绥化中院团委组织 “五四”青年干警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8-05-07 14:12:24


    5月4日,在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6周年、五四运动99周年之际,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团委获得了团市委授予的全市“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中院团委组织团员青年座谈,观看了团员青年日常工作的纪录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在“五四”发表的青年说。

    座谈中,干警们表示通过纪录片对窗口部门的工作状态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窗口部门的干警,他们年轻,有朝气,充满活力,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对待服务对象和善真诚,对待生活积极向上……他们默默无闻地工作着,为法院建设奉献青春,成为法院一道亮丽的风景!

    参加全市法院百名人才培训的团员青年纷纷表示,能被选为全市法院百名人才并参加培训,这是院党组对青年干警的重视,也是对青年干警的期望,他们深刻地感受到了责任使命在肩,立志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定信念、勇挑重担,不辜负青春。

    青年干警集体表态:我们要像习近平总书记期望的那样,立鸿鹄志,做奋斗者,在奋斗中释放青春激情、追逐青春理想,以青春之我、奋斗之我,为民族复兴铺路架桥,为祖国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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