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立法进程的不断加快,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加,旧有的相关司法解释被废止的数量也随之上升。为防止新法适用后,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引用已经废止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造成法律适用错误,佳木斯市东风法院开展了“废止司法解释整理活动”,即对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废止司法解释”以表格的形式进行整理,并定期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立审执业务部门强化学习,保证法律知识及时更新。日前,该院利用周五课堂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批)的决定》。审监庭庭长专题讲解了该决定中相关废止司法解释的废止原因及替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