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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红岗区法院专项执行活动之 “月光行动”纪实

发布时间:2018-04-10 08:37:45





   4月3日晚,大庆市红岗区法院执行局、法警大队联合开展代号为“月光行动”的集中执行行动,重点针对案件中经多次传唤拒不配合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老赖”,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有力打击,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局在行动前梳理排查出了12起案件,并制定了详尽的行动方案和应急预案。

傍晚18点,红岗区法院内警灯闪烁,18名干警、4辆警车一字排开,随着副院长一声令下,全体干警兵分两路,分赴庆泰小区、红岗新城、地营子村、采油五厂、采油九厂、银浪新城等地,拉开了红岗区法院夜间执行的序幕。

执行法官来到庆泰小区被执行人王某家中,为了不影响其年幼孩子和年迈父母休息,决定将王某带回法院,并耐心地对其进行释法明理,讲明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同时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告知其王某家中孩子老人需要照顾、不宜采用司法拘留方式的情况,询问其是否同意和解。经过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王某在半年内一次性偿还全部案款。

李某与张某原是朋友,李某向张某借款4万余元,张某多次催促李某还款未果,遂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后,李某仍不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局收案后,多次电话联系李某,李某均不到庭接受询问。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李某带回法院。李某辩称已将借款本金还给张某,但未将借据收回,这才导致本案产生。执行法官告知李某:“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已经还款,可以申请法院再审。同时,本案是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的,说明当时你是认可这笔借贷关系的,现在法院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执行,希望你积极主动履行义务,否则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最终,双方未能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李某仍旧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措施。

  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王某宝带回法院。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被执行人王某宝最终和申请执行人安某达成和解协议,由王某宝每月月底偿还1000元,并由谢某作为担保。申请执行人安某当场撤回执行申请,此案顺利结案。

  经过六个小时的奋战,截止24点,此次“月光行动”共查找到被执行人6名,拘留被执行人1名。结案4件,其中撤回申请2件,达成执行和解2件结案标的额6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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