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西:跨省联手彰法威 协同执行效果佳

发布时间:2018-04-08 09:46:54




4月3日上午,在省法院的统筹指导下,鸡西中院、城子河区法院的配合下,协助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法院执行局进行异地扣押成功扣押了鸡西市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1辆泵车,3台搅拌车,某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2辆泵车,6台搅拌车。

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在执行某科股份有限公司诉被执行人刘某巍、鸡西市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担保追偿权纠纷、某科股份有限公司诉被执行人刘金某、某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这两起案件时,查明被执行人所属资产均在鸡西市城子河区辖区内,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协助执行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迅速启动三级法院协同执行机制,明确了由省法院进行统筹指导,岳麓区法院执行为主,鸡西中院、城子河区法院配合的工作职责。为确保行动合法、规范、有序,4月2日,鸡西中院执行局、城子河区法院执行局与岳麓区法院执行干警经过研究讨论,制订了具体的行动方案

鸡西中院主管执行工作副院长担任总指挥坐镇中院指挥中心督导此次行动,鸡西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刘成林主任带领中院8名干警,城子河区法院8名干警,抽调鸡冠区法院15名干警为后备人员,与岳麓区法院的5名执行干警奔赴执行现场。执行干警们先后到达被执行人所在地后,岳麓区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实地查看被执行人所属资产情况,并对其进行异地扣押。

“你们凭什么开走我们的车,快停下,快停下!”在执行现场,被执行人鸡西市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拦在即将开出大门的泵车前大吼道。

“同志,请您让开。您所属公司拖欠申请执行人款项,现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实施扣押。您现在阻挠执行工作,是违反法律规定,要负法律责任的。”

“我不管,你们就是不能把车开走!”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该工作人员依旧挡在车前,阻止法院将泵车开走。鸡西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刘成林主任遂安排法警将该工作人员强制带离执行现场。

在两起案件的执行现场,鸡西法院执行干警积极维护现场秩序,对抗拒执行的被执行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释法明理,对顽固阻挠执行进程的工作人员实施强制带离。至此,此次协同执行圆满成功,并充分体现出协同执行指挥统一、分工明确、目标明确的特点,大大提高了执行力度。

鸡西中院执行局深知破解“执行难”不应只是承办法院的“独角戏”,而应是整个法院系统的“总动员”。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为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添砖加瓦,鸡西中院执行局切实将协同执行作为执行重点工作之一,创新建立协同执行机制,重点突破,多措并举,主动作为。自2017年以来,先后5次与省法院、基层法院及其他兄弟法院开展协同执行工作,用实际行动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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