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大庆市大同区法院“一案双卡”提升办案效果

  发布时间:2013-05-22 09:18:35


    大庆市大同区法院深入推进全省法院系统“司法质效年”活动,实行“一案双卡”制度,即法官在裁判文书送达阶段,将对当事人存在的案件实体、程序、法律适用等问题依法进行全方位答疑,并把答疑情况在“案后答疑卡”上做详细记载。同时,该院还立足实际拓展全市法院实行的“廉政风险监督卡”的监督内容,“双卡”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后纳入案件卷宗,由责任部门按月进行重点考评并作为审判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目前,此项制度已在该院全面实施,通过此项举措在强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和案件质效上作出了有益探索。

    明确适用范围,确保全面性

    该院规定案后答疑适用于该院采取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再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基本涵盖了基层法院承办的全部诉讼案件类型。无论案件以判决、裁定还是调解形式结案,相关责任人均应当在结案文书送达阶段进行案后答疑。

    明确答疑主体,确保规范性

    普通程序案件的合议庭成员、简易程序案件承办人及主管副院长为答疑责任人,同时,其他任何人员均不得擅自答疑,因擅自答疑造成不良影响的,院党组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问责。通过此项规定,形成了责任人员必须答疑、无关人员不得乱答疑的工作格局。

    明确答疑方式,确保实效性

    根据现行裁判文书送达程序,该院分别制定了具体的答疑方式,并设计了相应的答疑卡。在直接送达裁判文书的情形下,答疑责任人将对当事人提出的关于案件实体、程序、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疑问依法进行详细解答,并告知相关事项,同时将答疑具体情况记入案后答疑卡,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没有疑问的,也应在答疑卡中注明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采取邮寄送达的,答疑责任人将根据案情将裁判文书中未载明的实体、程序、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依据等事项在答疑卡中注明,并提供法官联系方式,随裁判文书一并送达。采取公告送达的,在案件进入其他司法环节时,当事人如对裁判内容有疑问,由答疑责任人负责答疑。

    明确考评举措,确保自觉性

    为保证法官自觉执行此项制度,该院明确了案后答疑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监督、考评、问责等配套制度。首先,答疑卡纳入案件卷宗,由审判监督庭在每月定期进行重点评查;其次,将案后答疑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该院审判绩效考评,按年度进行量化评分,兑现奖惩;最后,答疑责任人因答疑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层层问责。截至目前,该院已为103件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的267名当事人进行案后答疑。

    该院还将在案后答疑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系统的案前、案中、案后答疑制度,不断深入推进“司法质效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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