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龙江县法院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3-05-17 14:47:45



龙江县法院党组与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座谈


人大代表在评查卷宗

    5月8日,一支由龙江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市县人大代表组成的8人视察团队,到龙江法院视察新《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这是该院在贯彻执行新《民事诉讼法》过程中,虚心接受来自各方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的表现。

    观摩庭审,以监督促进公正审判。为了解法院在审判中如何运用新民诉法解决实际问题,视察团先后旁听了两起民事案件的庭审。第一起案件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承办法官恰当地控制庭审节奏,准确适当行使释明权,合议庭法官相互配合、协调,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给人大代表留下深刻的印象。第二起案件是继承纠纷案件,法官运用新民诉法“先行调解”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以法明理,用平和的语言为当事人解释法律规定,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实现了快审快结,节省了诉讼成本。人大代表们经过仔细的评议,现场打分,认为庭审法官提问简明扼要,庭审操作规范,庭审驾驭能力较强,体现了法官运用民诉法的熟练程度,彰显了文明的司法礼仪和较强的业务水准。

    查阅案卷,以评查提升案件质量。视察团在三楼会议室,抽查了民事案件卷宗,全面检查民事案件的受理、审理、执行、审判监督等有关情况。通过评查了解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后,龙江法院不断完善审判管理模式,不断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工作效率,健全审判管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作用,促进了案件质量的稳步提高。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增强了该院进一步落实新民诉法、提高审判质效、保障县域经济社会稳定的决心。

    听取汇报,以座谈拓展审判公开。在座谈会上,龙江法院院长高峰对贯彻执行《民诉法》情况向人大委员们进行了汇报。高院长介绍了新民诉法实施前的四个月,龙江法院正确应对新法全面实施所做的大量工作,并列举了在执行新民诉法后该院审判工作取得的成效,在谈到执行新民诉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时,该院的党组成员与人大代表们展开了互动讨论,系统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初步的解决对策,对法院审判质效的提高起到促进作用。

    良好建议,激励法院工作全面发展。视察团在听取了龙江法院的汇报后,对该院贯彻执行新《民诉法》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视察团就今后如何进一步更好地贯彻执行新民诉法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强化司法为民意识,落实司法便民举措,确保当事人诉权依法得到有效行使,确保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依法得到公正裁判。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提高司法水平。强化法官的廉政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推进法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宣传和树立先进典型,弘扬司法正气。三是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在审判工作中既要做案件的裁判者,又要做法制的宣传者,做到寓教于审、寓宣于审,努力提高公民和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龙江法院将以此次视察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继续落实依法公开审判和执行的各项措施,全面提升司法审判质效,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为我县“三化”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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