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上下一心齐力协调 成功解决信访案件

  发布时间:2013-05-15 15:37:13


    近日,省法院执行局指导协调宾县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一起有可能引发恶性事件的信访案件。

    宾县某工程公司诉黑龙江某集团公司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生效判决判令某集团公司偿还宾县工程公司工程款29万元。执行中,宾县法院于2006年12月30日裁定将某集团公司所属4000亩林地中的480亩承包给案外人张某,以承包费抵付尚欠宾县工程公司的工程款。此案已执行完毕,6年来张某一直耕种此块土地,但宾县法院在执行中存在一定瑕疵,裁定书未向宾县土地部门送达。

    至2010年,本案被执行人某集团公司又因另案败诉,省法院在执行中依法将该公司所属的4000亩林地拍卖给了申请执行人,这样,在张某耕种的土地中出现了两个案件的重合部分,其中20余亩土地被强行推平,双方各持生效裁定书主张权利,情绪非常激动,不但引发长期上访,甚至曾多次发生多人械斗,当地派出所到场也无法控制局面,待公安局出动特警队才得以制止。纠纷延续到今年春季,面临春耕季节,如不能迅速平息矛盾,极有可能再次引发暴力冲突。

    省执行局对此案件予以高度重视,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省法院执行局召集宾县法院执行局多次开会研究,侯铁男局长亲自作出批示,执行一庭庭长程显波与办案人卢锋多次约谈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求同存异,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同时责成宾县法院执行局做好张某的稳控工作。在上下级法院共同努力下,各方当事人增强了理解和配合,相继表示可以做出让步,终于在2013年4月27日达成了和解协议,上访人张某的实际损失得到补偿,张某表示息访。

    至此,这起有可能引发恶性事件的信访案件在省法院的有力指导和宾县法院的密切配合下成功地化解了矛盾,各方当事人利益得以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和谐统一,信访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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